“走出去”企業應積極申請預約定價安排
“申請預約定價安排其實不只是外國來華企業的事,我國的‘走出去’企業也應該積極利用這一制度,來規避自身的稅收風險,同時自覺維護中國的稅收利益。”北京市國稅局第二直屬稅務分局副局長孔丹陽特地這樣強調。
近年來,世界各國對跨國企業關聯交易的稅收監管越來越嚴。一方面,發達國家本身在對企業關聯交易上的監管就有嚴格的制度規定,再加上近年來的國際金融危機影響,這些國家財政壓力增大,對跨國企業的避稅行為盯得更緊。另一方面,發展中國家發展意愿加強,財政需求很高,對關聯交易的制度也正在逐步建立和健全,企業關聯交易的自由空間被大大壓縮。
據了解,我國已經有一些“走出去”企業因為關聯交易的原因,遭到所在國家稅務當局的調查和處罰,涉案金額巨大,少則幾百萬元,多則上億元。“但是很遺憾的是,目前還沒有一家被調查企業申請提起稅收雙邊磋商來維護自己的權益,更沒有一家企業申請雙邊預約定價安排。”孔丹陽說。她表示,“走出去”企業如果積極提請稅收雙邊磋商,可以較好地解決已經發生的稅收問題;如果申請了雙邊預約定價安排,則可以有效規避未來經營中被稅務機關調查處罰的風險。鑒于預約定價安排有最長可達10年的追溯適用規定,它還可以幫助企業一并解決多年潛在的轉讓定價問題,避免今后可能的納稅調整風險。
孔丹陽介紹,不少國家對企業申請預約定價安排實行收費制度,而我國則是把預約定價安排作為稅務機關優化納稅服務、為稅企雙方提供確定性的一項重要工作來看待和實施,不向申請預約定價安排的企業收取任何費用。“我們認為,企業申請預約定價安排,表明企業具有合規經營和依法納稅的意愿。作為稅務機關來講,我們樂于向企業提供這一服務。”她說。
時間:2017-11-30 責任編輯:zgkspx2